城邦好人卡事件後續發展
先給連結:
簡單的說,城邦之所以要申請,是因為怕出贈品/商品時被別人註冊商標然後背刺。而拿好人卡/囧rz之類的常用方言申請,本來就不會過。
智財局那邊還另外公告了「商標各類申請案件簽章審核原則」及「商標各類申請案件簽章審核原則表」,不知道是不是也是為了反應這次的事件。
以下為個人意見。
我是覺得城邦技巧太差,拿常用方言去註冊,不是擺明了要人家發卡給你們嗎[汗]。
基本上我姑且接受城邦的說法,但是註冊這種方言,而且還拿細明體...真的不好看。想像若有人拿「遜咖」去註冊,註冊的圖案是細明體的「遜咖」字樣,那是什麼情形。
(說到這裡,要是有哪個連鎖網咖叫做遜咖,好像還滿有趣的...)
真的要出商品,至少拿預定製作的贈品的美工圖案去申請吧,就像那三個Orz跟那一堆XD一樣。城邦這種註冊法簡直跟宣告這個詞彙是他的沒兩樣(如Gundam,範例一,範例二,範例三)。
假設它註冊過了,是不是所有好人卡商品都要等著看城邦臉色?城邦如果沒出來說明,或是沒宣告不專用,誰知道城邦不想限制他人使用?更重要的,既然這東西不是你的,你拿這串字申請商標不是擺明討罵?
這是感覺的問題,也是一種非惡意的侵犯。
說實在的,我對這方面的法律不了解。或許城邦非得要去註冊才能保護自己也不一定,畢竟吃相好看並不能以保護自己。但是我真的覺得城邦要搞的話,拿設計過的美工圖案去註冊或許比較合理?
不管怎樣,既然(幾乎)確定這申請不會過了,那城邦應該也滿意了(也不會有他人註冊商標讓他們難看),鄉民也該滿意了(誰也不能把這些方言占為己有)。大家還是高興手牽手逛書店去吧。
反過來,有些鄉民的說法也太過份了。大概城邦跟好人撲克牌事件連在一起,讓大家情緒度高漲?還有一票人用各種方法去騷擾SkyMirage週邊的人是怎樣,討打?
延伸連結:
補充1,聽說公文的標號好像是要中文數字優先耶。不知道是實務上其實沒差,還是城邦沒注意。
補充2,原來台灣菸酒也註冊了Kuso,雖然是酒類限定...。
本文有 3 篇回應:
想想看,一瓶酒或一包菸上寫個「糞」...是個什麼光景?
就是所謂的前人種樹後人乘涼,我今天心血來潮照顧這顆樹,你要乘涼,還要跟我道謝並告知我一聲。
事件不同,但是性質根本一樣。